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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建考试报名时间

更新时间:2016-06-23 00:46:34 浏览次数:78次
区域: 连云港 > 新浦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连云港新浦区龙河大厦301

考试形式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

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公布
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当地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取得《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满前3个月,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职业定 位: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联系方式:
电话:159-5072-1397
TEL:   0518-8158-8975
咨询Q Q:   319-5650-150

地址:连云港市 新浦区 苍梧路 龙河大厦B座 3楼301室(振兴时代广场及龙河电脑城面,连云港三院妇幼保健医院旁龙河大厦)
乘车路线:公交3路、5路、10路、15路、16路、19路、24路、116路、202路、203路、游路,到振兴大厦站下车。步行50米即可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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