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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中专学校2020年招编制内紧缺岗教师简章

更新时间:2020-05-20 11:29:16 浏览次数:221次
区域: 连云港 > 东海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牛山北路106(如家酒店楼下)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决定为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岗位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对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招聘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迟于入职后三年内取得,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
3.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只能应聘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5月15日09:00-5月27日16:00登录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61.155.76.162/teacher)自行报名(节假日正常报名),并于2020年5月28日09:00-17:00到连云港市教育局后楼一楼报名大厅(苍梧路23号)提供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确认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查验“苏康码”或“连易通”等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迟于入职后三年内取得,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四)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5月28日0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部分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由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申请,经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按1:2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
五、考试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等现场考试,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于准考证指定时间之前到达考试地点,查验“苏康码”或“连易通”等电子通行证,并测量体温。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详见《岗位表》(附件1)。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笔试结束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技能测试方案》)。
2.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演课答辩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按照学段和学科对招聘岗位进行分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4.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五)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迟于入职后三年内取得,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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